1概述与适用范围1
1 本程序阐述了 A 检、C 检等维修工作完成后,进行收尾检查、放行文件签署的工作规定
2 适用于基地维修部、质量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3 程序属性■ CCAR121□ CCAR145 航线■ CCAR145 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维修工程管理手册》“航空器定期检修”3术语和定义3
1 技术放行:指航空器经过维修后技术状态良好,满足适航性要求,能够安全完成飞行任务的签署证明
2 整机放行人员:根据民航局批准的程序,由获证的营运人和维修单位授权的航空器放行人员
3 定期检修:指根据批准的标准为计划维修所进行的维修工作
1 所需的人员岗位4
1定检放行人员、定检维修人员、维修调度员4
2授权质量放行人员4
1各维修单位:a)负责完成定检任务书规定的工作单卡;b)负责定检工卡的发放和回收,确保工卡数量一致、签署完整;c)确保飞机处于适航状态,对飞机进行技术放行
2质量部:a)负责检查定检放行条件,确保飞机处于适航状态;b)负责定检飞机的检验放行
5飞机定检放行的规定5
1飞机在完成定期检修后,必须由授权放行人员技术放行后方可投入使用
2放行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维修人员基础执照及相应机型签署,并得到营运人的授权;5
3放行人员必须完成与其授权放行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件,如培训证书和机型合格证等
4定检整机放行人员签署放行文件前,必须确认飞机状态符合基地维修分部最新有效版本的定检放行检查单项目要求
5定检维修任务书内如有试飞项目,维修调度员须打印两份定检适航放行证书,定检维修人员、整机放行人员和授权的放行检验员须在试飞前和试飞后分别签署
6飞机定检放行工作程序6
1 定检收尾工作定检维修人员6
1清理工作现场,归还所借的工具设备
2各部位领班进行本部位的收尾复查,包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