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转门安装施工合同2009年8月28日建设单位:长春市朝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甲方:吉林东奥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吉林省剑鹏门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下述工程所需的门类产品,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机关办公楼旋转门安装工程工程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1
2乙方提供并负责安装调试的产品1
3质量等级:合格1
4合同总造价:人民币圆整(大写),¥元(小写)
5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旋转门系列标准,并符合甲方的要求
第2条合同适用标准及法律2
1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相关标准、规范2
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第3条监理单位4
1监理单位名称:吉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4
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周科第4条甲方工作4
1甲方提供一个临时供乙方支配的用于存放设备及施工物品的仓库,仓库地点应设在便于安装、调试之处
2甲方应提供技术要求
3甲方负责验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5条乙方工作5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相关的技术资料,至甲方工地测量门区尺寸
2对门区地面及现场情况进行测绘,并负责将测绘情况与甲方通告(如与甲、乙双方确认的技术方案不符,甲方应予以整改),确认现场安装条件及安装同意书
3负责产品设备的包装、运输、安装和调试工作
4负责对甲方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的培训和指导
5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甲方所制定的现场管理制度,承担因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所致的各项责任
6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等证明文件;并由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对乙方所供产品的检测报告
以上所有检测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6条交货及安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