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劳 务 分 包 合 同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乙方同意承包****·**·***32#住宅楼工程的劳务分包,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概况1.1、 工程概况1.2、 1.1.1 工程名称:****·**·***32#住宅楼工程 1.1.2 工程地点:江津市***1.1.3 建筑面积:21386m (以双方最终结算为准)1.1.4 结构类型:筐架剪力墙结构1.1.5 层数:28+1/−1 层1.1.6 现场条件:施工现场已经三通一平,现场具备材料堆放、钢筋加工场地,现场可搭设加工棚、搭设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具备进场施工条件。1.2、承包范围及方式1.2.1 承包范围基础地梁上口标高下 16 米以及地下结构、主体结构工程;砌体工程;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屋面、楼地面工程;给排水(水、电进户)、强弱电预留预埋安装工程;以及需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内外脚手架工程。等 32#住宅楼及群房图上全部工程车库不在本合同范围内。(所有补洞、门窗后塞口等)。根据设计施工图及现行施工法律规范及操作规程等,按协议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在约定的价格内,乙方组织劳动力及提供设备、辅助材料,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1.3、合同工期总工期 400 天(该工期是指包括**32#楼及所有结构、建筑、粗装、安装在内的施工工期)1.4、质量标准本工程一次交验合格,工程结构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混泥土浇注后天棚不抹灰,楼面不作找平层(厨房、厕所除外)。第二条:甲方代表2.1 甲方驻施工场地代表姓名(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 。2.2 甲方驻施工场地代表职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给分包方所需指令、标准、图纸并督促乙方严格执行合同中所有的义务。第三条:乙方代表3.1 乙方驻施工场地代表姓名(任命书为合同附件) 。3.2 乙方驻施工场地代表工作:按总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作业计划、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总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施工,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它所有权力及义务。严格根据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管理模式》实施。第四条:甲方工作4.1 甲方负责协调项目与乙方的交底入场工作。4.2 负责协调项目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意见分歧。4.3 负责与项目一道每月对乙方工作的验收。4.4 督促项目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