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监制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2
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
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
3 设计人采纳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假如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推断:3
1 合同书3
2 中标函(文件)3
3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
4 投标书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 费用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 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支付方式8
1 设计人提交 设计文件后七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计 万元
2 设计人提交效果图后 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 万元
3 设计人提交施工图后 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50%,计 万元
4 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发包人付清设计费余额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
1 发包人责任9
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