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编 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制定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校区体育馆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建筑装饰、水电安装(不含门、窗、幕墙,消防器材、涂料、地砖等材料由甲方指定)、土建及屋面网架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上述工程内容(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以甲方开工通知单为准 竣工日期: 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日期 270 天内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7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约壹仟伍佰万 元 (人民币) ¥: 15 , 000 , 000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法律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07 年 12 月 28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审签机关意见(章) 审签机关意见(章)经办人: 经办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通 用 条 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给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