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汽轮发电机漏水、漏氢的检验DL/T 607—19961997-06-01 实施前 言 汽轮发电机漏水、漏氢故障严重影响着发电机的安全运行
根据(93)能源部标办字第 001 号文及 1995 年 10 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与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签定的电力工业部标准化项目协议书,由广东省电力试验讨论所负责起草行业标准《汽轮发电机漏水、漏氢的检验及推断》
根据能源部汽轮发电机标准化委员会的要求,广东省电力试验讨论所 1994年完成了《汽轮发电机漏水、漏氢的检验及推断》(征求意见稿),于 1995 年 4 月提交电力部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
会议提出了修改和补充意见,将标准名称改为《汽轮发电机漏水、漏氢的检验》
1995 年 4 月 向全国各网省局及有关中试所发出《汽轮发电机漏水、漏氢的检验及推断》数据统计表,分水系统、氢系统及事故统计表三种
东北电力试验讨论院、华北电力试验 讨论院、华北电业管理局、华东电力试验讨论院、西北电业管理局、华中电业管理局、浙江省电力局、山东省电力试验讨论所、甘肃电力试验讨论所、河南电力试验 讨论所、广东省电力试验讨论所、华能石洞口二厂等 12 个单位寄回统计表并提出宝贵意见
共统计全国 59 个电厂 121 台发电机(其中国产 96 台、进口 25 台)水系统和氢系统的检漏方法和推断标准
后来又调查了汽轮发电机氢系统气密试验 24h 实际泄漏量
1996 年 5 月电力部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广东召开专家审查会,审查送审稿、编制说明
1996 年 10 月电力部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通过送审稿,完成报批稿,报部批准
本标准由电力部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广东省电力试验讨论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剑明、汤显洲、姚唯建、周尚礼
本标准由电力部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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