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净化车间施工合同净化设备和材料合同合同编号: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履行地:(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净化车间工程二、工程地点:惠州市大亚湾西区板樟岭北侧三、承包范围和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结构图”及施工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净化施工图纸)全部施工项目内容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且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及变更
1、洁净室吊顶、围护、门窗、地坪和所需净化设备(风(货)淋室、传递箱等)施工制作、安装
2、洁净室空调送风、回风、排风系统、空气过滤系统的全部设备安装及施工
3、洁净室空调设备及配套冷却水(冷冻水)系统管道工程的制作安装、调试
4、洁净室照明线路灯具、插座及空调净化设备动力配电系统的施工安装
5、洁净室温湿度自动控制系统工程全部项目内容的施工
6、甲方工艺设备配电系统工程的全部项目制作安装
四、承包合同价款1
本工程的承包总价为:万元人民币(大写:),此承包总价包括了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完成合同、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的补充资料费用、施工图纸、招标过程中乙方的承诺等规定范围和内容的全部工程的一切费用
1合同总造价已包括一切劳动报酬、物料、物料辅助材料及配件、机械设备及施工期间的报酬、材料及设备检测费、并按验收规定交验收材料及文件等、物价浮动及夜间施工增加费用、保险费用、利润、管理费、食宿自理等费用;还包括税务部门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项的税金以及有关的其它费用及所有税费的变更与浮动等
2乙方已经视察现场,使自己熟悉现场情况及须完成工程的详细资料,并取得一切可能影响报价的所有资料,乙方以不知道现场情况为籍口而作出的额外索赔或延长工期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