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笔记重点详解之法制史(七) 第二节立法活动 一、战国时期的立法概况 战国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开端,也是封建法制的初创时期,与七大诸候都开展了变法活动,进行大量的法制建设工作,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李悝在魏国制定《法经》以及商鞅对秦国法制的重大改革
(一)《法经》 1
(考试大)《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它是战国初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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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篇目结构上来看,《法经》共有六篇:一为《盗法》二为《贼法》三为《网法》四为《捕法》五为《杂法》六为《具法》
其中《盗法》、《贼法》是关于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
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
《网法》也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
《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网》《捕》二篇多属诉讼法的范围
第五篇《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徙禁,金禁等
第六篇《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中的总则部分
《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国封建立法上具有重要历史地位
(二)商鞅变法 1
公元前 359 年,继李悝在魏国变法、修《法经》之后,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商鞅在秦国也实施了变法改革,这是战国时期封建法制进展过程中又一次意义重大的法制改革
此次变法以其更为广泛的内容和更为重大的历史影响而在中国封建法律进展史上写下了重要的一笔
史称“商鞅变法”
变法的主要内容
从法律角度看,商鞅变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