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建筑工程监理协会制度摘要: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制度是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体系,为建筑市场的有序进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监理行业中出现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监理制度监督力量
本文从监理制度的角度提出了建筑监理行业实行协会制度,并分析了在此种制度下如何避开现有问题的出现
关键词:监理制度;企业制度;协会制度 我国建筑监理行业一直实行公司企业制度
监理企业根据监理制度必须拥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该行业工作人员,依据工作业绩和企业资质水平进行升级,从而开展下一级别的业务
该制度下监理工程师为企业的合同员工,工资、福利均由企业决定,各企业内部根据自身情况形成不同水平的福利待遇,因此,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开展就缺少独立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甚至毫无规章可言
企业制度下形成的竞争,使得各监理企业为了揽到工程,无原则的降低监理费用,导致实际发到监理工程师手中的劳务费大打折扣,所以就出现真正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的监理工程师并不在监理企业工作,即所谓的挂靠现象,具体的监理工作是无证人员在完成
再则,企业制度下出现的监理行业吃拿卡要现象也是屡禁不止
本文从制度角度入手,尝试用“监理协会制度”来代替现有制度,将企业制度下的正确的部分在协会制度下继续运用,同时设计一些新的制度来解决问题
每一位取得监理工程注册证人员必须将职业资格证在某个协会注册,由协会向业主介绍每一位监理工程师的情况,业主可以根据本单位工程建设的规模请求协会派遣人员数量,并直接根据国家收费标准支付监理人员服务费用,再由监理人员根据收入给协会缴纳一定比例的协会运营经费,但业主不得直接与监理工程师形成交易,否则视为违法,将受到相应处罚
协会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工程监理人员实行基本的人事和业务管理,比如:监理人员的档案必须放于协会内,协会根据要求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协会负责审核申请加入协会的预从事监理行业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