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项目智能化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项目智能化工程(二)、工程地点:(三)、工程简介:智能化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包括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计、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验收的形式按综合包干单价承包本工程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实用文档1(一)承包范围:为项目智能化中的各系统,各系统包括以下:智能对讲系统(包括门禁系统、家庭安防报警系统)、电梯对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公共广播音乐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周界防范系统、防雷系统、电子公告系统(只预埋线管)
具体见甲方提供的总规划图的示意
(二)承包内容:以上承包范围内的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系统所需之一切调试及验收达到合格、培训甲方日常设备维护及操作人员、工程保修等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智能对讲系统:包括管理机、围墙机、光端机、单元门口机、地下室门口从机、楼层内的中间设备、室内分机、复式的室内从分机(彩色可视不带安防功能)、室内安防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的电锁、门禁道闸、户内智能弱电箱、以上设备之间的连接线缆及组成本系统完整性的一切安装工程
但不包括主体施工单位已施工的各层弱电井至户内可视对讲分机及户内已预埋的线管、门禁系统的门体、弱电井及地下室的弱电主干线槽
(2)电梯对讲系统:包括由监控中心敷设至各栋天面电梯机房的线缆、各主、分机的安装(各主、分机由电梯公司提供)、及组成本系统完整性的一切安装工程
乙方所敷设的线缆须符合甲方采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