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增减管理方案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精神,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7号)、省政府《关于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鲁政发1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发79号)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国土资发16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增减挂钩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和主要依据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缓解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为出发点,满足各类建设用地、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需要,充分挖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潜力,促进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
(二)工作目的
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的建设用地指标,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主要依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69号)、省政府《关于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第1页共8页的意见》(鲁政发1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