桉树林木购销合同书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位于岑溪市波塘镇六岑村欧虎山庄面积约2210亩范围内的2016年春种植的速生桉树林木出售给乙方,由乙方自行砍伐使用或销售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岑溪市波塘镇六岑村欧虎山庄的桉树林木出售给乙方,由乙方自行砍伐使用或销售
林地总面积为2210亩,实际造林面积2072亩,树种为桉树
具体林地地点和四至界址以甲方与波塘镇人民政府确认的1:10000地形图为准(见附图1)
二、甲方只出售该林地上所种植的桉树给乙方,该林地以及林地上除桉树之外的所有财物一概不属于本次交易范围,权属仍然归甲方
三、价格以及付款方式1、本次交易总价格为人民币:元整(¥)
2、本次交易分二次付款
第一次付款时间为: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立即支付交易总价格的50%即人民币元整(¥)定金给甲方;第二次付款时间为:1、在乙方办理完砍伐木材的相关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2、如果在2021年9月10日之前乙方未能完成相关的砍伐手续的也必须在2021年9月10日前支付交易总价格的50%即人民币元整(¥)给甲方
支付方式为,乙方通过银行转账将款项转入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账号
3、第一次的付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本合同才正式生效,第二次的付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乙方才能动工砍伐林木
四、桉树林木砍伐期限从—年—月—日到2021年12月30日止为乙方砍伐本林地所种植桉树的合法期限
如因特殊天气等不可抗力需要延期的可由乙方书面向甲方申请具体延期时间,甲方同意后可延期
五、桉树林木砍伐原则1、如乙方需新开林区便道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开路
开挖道路要因地制宜,尽可能少占用有桉树的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