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模式下建立企业定额的重要性 国家建设部发布第 119 号公告,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GB50500—2025)为国家标准,自 200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这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由承包单位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的一种计价方法
它要求参加投标的承包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本企业的企业定额和所掌握的价格情况对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过去,我国采纳传统定额计价方式,使用国家、行业、地区颁布的定额,定额消耗是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消耗,它反映全国范围内大多数施工企业能达到的一种平均水平,而不能准确反映各个企业的实际消耗量,也不能全面体现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
所以传统计价模式不利于企业之间进行正当竞争,不能正确反映建筑市场价格,不利于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技术创新
在工程造价领域推行清单计价模式是法律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的需要,也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清单计价模式需要科学合理的企业定额做重要支撑,因此,国家颁布的定额进一步由指令性、法规性向指导性、参考性过渡 ,企业定额开始上升到重要位置
一、清单计价模式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定额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的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 ,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 ,并考虑风险因素,由投标单位进行报价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如何确定
管理费和利润如何确定
不同的施工企业在完成同一个分部或分项工程时,它们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是不同的,管理费和利润是不同的 ,消耗量取决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