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赠与合同相关知识1、撤销权法定撤销的事由及期间(本人1年,继承人或代理人6个月)《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任意撤销权及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的法定撤销权)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峻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商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缘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2、解除第2页共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赠与人陷入经济逆境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合同法》第195条)3、可附有义务附义务——赠与人获得法定撤销权,不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撤销合同附条件——条件只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生效或失效)没有其他效力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根据商定履行义务。4、赠与物的瑕疵责任一般不担当;除非有意不告知或保证无瑕疵;附义务赠与,在附义务限度内赠与人有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担当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担当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第3页共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担当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5、躲避法定义务的赠与,应当认定为无效赠与人为了躲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假如利害关系人主见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