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标咨询代理委托合同盐物咨字(2025)第 11 号 项目名称:清华名居 本合同双方: 委托人:盐城市***置业有限公司 (公章) (甲方) 受托人:盐城市***物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委托人将清华名居项目的物业管理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双元路 16 号 2、物业类型:高层住宅及商业综合类型 3、物业建筑面积:68538 平方米 4、分期情况及拟竣工时间:开工时间 2025 年 5 月,竣工时间 2025 年 5 月 5、其他:(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或援助资金情况,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况) 二、招标咨询代理内容(包括前期招投标和后期合同签订完成) 1、代拟招标方案。 2、编制招标公告。 3、编制招标文件。 4、向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招标申请。 5、组织招标申请备案材料。 6、填写申请表格,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批。 7、发布招标公告。 8、组织接收招标申请人报名。 9、协助招标人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投标人。 10、发售招标文件。 11、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答疑纪要。 12、编制标底。 13、协助招标人接受招标文件。 14、与开标大市场对接,成立评标委员会。 15、组织开标、评标。 16、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7、提供合同草本,协助委托人签订合同。 18、负责组织中标备案相关材料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19、完成与物业管理招标有关的其他规定事项。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加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及时提供咨询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受托人的具体物业咨询代理工作内容。 5、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物业项目招标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6、委托人或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受托人在咨询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程序或损害委托人利益行为经确认的,委托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履行,有受托人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受托人开展招标咨询代理业务之前应根据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