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标咨询代理委托合同盐物咨字(2025)第 11 号 项目名称:清华名居 本合同双方: 委托人:盐城市***置业有限公司 (公章) (甲方) 受托人:盐城市***物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委托人将清华名居项目的物业管理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双元路 16 号 2、物业类型:高层住宅及商业综合类型 3、物业建筑面积:68538 平方米 4、分期情况及拟竣工时间:开工时间 2025 年 5 月,竣工时间 2025 年 5 月 5、其他:(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或援助资金情况,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况) 二、招标咨询代理内容(包括前期招投标和后期合同签订完成) 1、代拟招标方案
2、编制招标公告
3、编制招标文件
4、向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招标申请
5、组织招标申请备案材料
6、填写申请表格,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批
7、发布招标公告
8、组织接收招标申请人报名
9、协助招标人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投标人
10、发售招标文件
11、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答疑纪要
12、编制标底
13、协助招标人接受招标文件
14、与开标大市场对接,成立评标委员会
15、组织开标、评标
16、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7、提供合同草本,协助委托人签订合同
18、负责组织中标备案相关材料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19、完成与物业管理招标有关的其他规定事项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加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及时提供咨询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更换不称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