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房两证办理管理办法第一条 目的1
1 为了保证现房两证办理的及时率,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武汉市土地登记管理办法》、《关于武汉地区房地产项目银行按揭贷款流程及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2
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现房销售两证办理
现房销售两证办理是指房屋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且已取得商品房权属、土地分割等权利文件,具备两证办理条件的项目,需要对外销售并办理购房客户抵押贷款的案件
第三条 职责3
1 公司现房销售两证办理部门为物业子公司办证中心,负责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第四条 工作流程4
1 现房两证办理的基本流程为两证办理资料收集→房产证办理→土地证办理→两证移交抵押→两证发放记录
现房两证办理人员应根据以下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每项两证办理案件
1 两证办理资料收集工作两证办理资料的类别较多,资料收集是否全面、准确、法律规范,直接影响现房两证办理的及时率,办证人员应不断加强对现行房产、土地登记政策的学习,熟练掌握与登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办证资料收集工作
现房两证办理收集资料如下:4
1 购房人身份证明4
2 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售房合同章)4
3 购房全款发票4
4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4
5 房屋权属申请表4
6 商品房移交凭证4
7 房屋平面图4
8 代办具结书4
9 房屋、土地登记委托书4
10 土地分割转让证明4
11 共用宗地图4
12 契税缴费凭证4
13 地籍调查表4
14 办证税费4
15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
16 监护人公证书4
17 登记机关认定的其他必要材料资料收集工作时限:客户具备办证条件后 2 个工作日办结,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