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托养服务协议甲方(托养机构):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乙方(残疾人):残疾人证号:住址:联系方式:根据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请求,村(居)同意,镇(园区、办事处)残联审核、批准,申请(①寄宿制托养服务,②日间照料托养服务)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地点与期限甲方为乙方提供位于(地址)的(机构名称)进行(服务形式)
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原则为一年,视情续签)
第二条缴费规定1
乙方入托前自愿缴纳入托押金元,用于托养食宿费补差、生活用品破损、零星药费及属家庭支出其他项目
本人自愿缴纳食宿费、机构运行费元/月
(如属政府重残补助、护理补助补贴对象,本人及家庭愿将原享有的财政各类补贴经费缴托养机构,累计元
入托期间,乙方所发生的交通费、医疗费等全部由残疾人或法定监护人承担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根据乙方自理能力情况实施分类护理,开展有益于身心康复的文体活动,有针对性组织生活技能训练、职业能力培训和生产劳动
甲方应当做好对乙方生活照料,保持居室和公共区域干净整洁
按时提供餐饮服务,注意营养、合理配餐,尊重乙方饮食习惯
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能力评估,制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鼓励并帮助残疾人开展洗衣服、打扫卫生、做花、穿珠子、拣择蔬菜、礼品包装等劳动技能训练;尽可能设立劳动生产项目,组织乙方开展生产劳动,获得劳动收入
甲方每年帮助乙方体检次,建立健康档案,制定康复计划,合理安排康复训练
甲方登记和保管乙方自带的生活用品,协助乙方家属做好乙方的思想工作,根据乙方(或法定监护人)的要求为乙方代购物品
甲方负责结算乙方享受的托养护理费补贴,抵扣托养费用,多退少补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在托养服务期内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违反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意外死亡、未请假、未征得同意外出走失等)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