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法律规范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Evaluation of Equipment and Protective Materials in Drinking Water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法律规范Standard for Hygienic Safety Evaluation of Equipment and Protective Materials in Drinking Water1范围本法律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的卫生安全评价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是指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管、蓄水容器、供水设备、机械部件(如阀门、水泵、水处理剂加入器等);防护材料是指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涂料、内衬等
本法律规范同样适用于与饮用水接触的水处理材料(如水质处理器滤芯、膜组件、活性炭等)的卫生安全评价
2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法律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法律规范(2001)3卫生要求3
1 凡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料不得污染水质,出水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法律规范》(2001)的要求
2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料应按附录 A 和附录 B 的规定进行浸泡试验
3 浸泡水需按附录 A 和附录 B 的方法处理
检测结果必须分别符合表 1 和表 2 的规定
表 1 浸泡试验基本项目的卫生要求项 目卫 生 要 求色增加量≤5 度浑浊度增加量≤0
2 度(NTU)臭和味浸泡后水无异臭、异味肉眼可见物浸泡后水不产生任何肉眼可见的碎片杂物等pH改变量≤0
5溶解性总固体增加量≤10mg/L耗氧量增加量≤1(以 O2计,mg/L)砷增加量≤0
005 mg/L镉增加量≤0
0005 mg/L铬增加量≤0
005 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