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1 总则2 保护装置运行评价及可靠性的计算3 保护装置动作的记录与统计评价4 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责任分析5 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原因分类6 线路重合不成功原因分类7 保护分类8 电力系统一次设备故障统计分类9 保护装置运行统计评价管理打印刷新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EvalUation rules of protection equipmentand power system stability control devices DL/T 623—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DL/T 623—1997EvalUation rules of protection equipmentand power system stability control devices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1997-10-22 批准 1998-01-01 实施 前 言 原水利电力部 1987 年 11 月颁发的《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评价规程》(以下简称原“评价规程”)执行以来,对促进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统称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下同)的运行管理、性能完善、质量提高等起到了良好作用。随着我国电力工业的进展,原理先进、性能可靠、运行维护方便的微机型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已经广泛应用。为了适应电力工业进展和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及进一步加强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的运行管理,根据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统计分析的实践经验,需要对原“评价规程”进行修订。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委托电力部电力科学讨论院修订该规程。该院牵头成立了由东北、华北、华东、华中、西北五大区电力集团公司及四川、广东、江西三个省电力公司的代表参加的“评价规程”修订小组,经过多次仔细讨论,确定了修订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修订工作,对原统计评价内容做了修订、补充,并增加了下述内容: (1)对 220kV 及以上系统主保护装置的可靠性统计。 (2)分部门统计评价,以便真实反映运行状况,加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 “评价规程”在修订过程中得到了各电力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原“评价规程”起草者的指导、帮助。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部继电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电力部电力科学讨论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玉兰、唐克明、王伟、张彦明、修建、汤其珠、孙恭南、王玉玲。 1 总则1.1 为了加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统称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或保护装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