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渣压力焊工程分包合同发 包 人: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建筑有限公司 大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现将** 地块改造—悦湖项目 4 4 # 楼 的钢筋电渣压力焊分项工程实行单项发包给承包方** 建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路两侧地块改造—悦 项目 # 楼 1.2.工程地点: ** 区红旗镇街道 ** 路北侧 1.3.工 期:1.3.1 开工日期: 2010 年 10 月 15 日1.3.2 竣工日期:配合工程进度进行1.3.3 承包方已按主体总包方要求仔细考察了施工场地并充分了解了施工场地现场条件,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所占用时间,如现场施工场地狭小、各专业交叉作业、图纸调整、现场测试等等。承包方理解施工场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应当对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给予充分配合;理解交叉施工对工期的影响 ;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可能的影响或限制等上述因素等对工期的不利影响 。承包方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将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交付发包方。1.4.发包形式:甲方将本工程的钢筋电渣压力焊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包括工人、胶结材料、机具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1.5.工程内容:4 #楼 0.00m 以上,4 #楼地上及地下墙体钢筋电渣压力焊工程。1.6.工程量计算:根据设计图纸根数计算数量。第二条:合同单价、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2.1.工程单价:4 米以下每根 ¥ 2.20 4 米以上每根¥ 3.50 本工程单价为一次闭口价,本单价中已充分考虑了市场价格波动因素,合同一经签订价格价格不予调整。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和要求增加工程款。2.2.工程总价:工程总造价约为 元人民币(¥ 元)工程结算时以合同单价乘以经双方认证的工程量为准。2.3.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发包方根据月工程进度,每月初前 5 个工作日内向承包方拨付工程进度款。拨款额度为当月已完成工程量 70%,钢筋焊接完工一个月内拨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100%。第三条、质量标准及检查依据:3.1.工程质量标准: 星 杯 3.2.质量检查依据:根据现行建筑工程相关分项工程验收法律规范,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其他地方性相关规定。3.3.检查项目: 1 焊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