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立法权的纵向配置讨论税收立法权的纵向配置讨论 【文章摘要】 税收立法权是国家政权的代表者或者国家政权机关以国家的名义,依据法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废止税收法律法规的权力,它是税权的核心和首要内容。作为税权体系中最基本、原创性的权力,税收立法权的配置对于一国的合理税制安排是至关重要的。税收立法权的配置包括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相结合以构建税收立法权限体制框架。就两者的关系而言,纵向税收立法权的配置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因为只有从纵向配置角度将税收立法权力的分配格局明晰,才能从根本上理顺不同层级间在税收领域的权责范围,从而为税收立法体制的良性运行奠定基础。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税收立法权纵向配置的现状和问题,为完善税收立法权纵向配置提出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 税收立法权纵向配置;现状;完善途径 1 我国税收立法权纵向划分的现状和问题 一般说来,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于中央,这是为了满足中央统领全局和宏观调控,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政府正处于转型阶段,地方政府职能的增多,需要有力的财力作为保证。目前,现行的集权型税收立法权的配置模式,财政权在一定程度上都汇合于中央,财政收入不能满足地方政府的职能需要。中央与地方之间税权的治理机制是不法律规范、不科学、不稳定。不足如下: 1.1 税权的划分受到政府多级次的影响 现行的分税制与我国现有的体制并不配套。一方面来说,是与政府机构不配套,另一方面来说,与行政体制改革也是不相适应的。所以说来,正是因为这种种不配套的现象存在,才更增加了税权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划分难度。我国实行五级政府制度,中央――省――市――县――乡,这五级政府之间一般都设有与之对应的部门。这样做的结果无疑会使政府机构庞大,无形上增加了财政收支的负担。一般说来,政府行政级次和人员数量呈正相关。较少的政府行政级次,就会导致较少的财政供养人员。这样,行政队伍就会有较高的办事效率,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税权就会相对容易的进行划分,反之亦然。此外,不容忽视的一点是,过多的政府管理层次,会使得管理幅度呈现非扁平状,管理半径会增长,进而导致较高的信息和监督成本,这样无法提高政府的行政管理效率。总的说来,我国政府的改革力度从中央政府机构改革的力度最强,越往下,效率逐渐递减。近几年来看,国家提高公务员的工资,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县乡财政收支的矛盾,使得政府贫困化的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