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合同法基本原理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一、 合同概述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含义非常广泛。广义上的合同是指以确定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除了包括民事合同外,还包括行政合同、劳动合同等。民法中的合同即民事合同是指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包括债权合同、身份合同等。 债权合同是指确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法律上的债是指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对方做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就权利而言,为债权关系;从义务方面来看,为债务关系。 身份合同是指以设立、变更、终止身份关系为目的,不包含财产内容或者不以财产内容为主要调整对象的合同。如结婚、离婚、收养、监护等协议。这种合同为我国《民法通则》及《婚姻法》等法律中的相关内容所法律规范。而上述的行政合同、劳动合同分别为《行政法》、《劳动法》所法律规范。 由此可见,我国的《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为除了身份合同以外的所有民事合同。2. 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实施的能够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并且根据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法律后果。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应当是合法的,即只有在合同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要求,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受到法律保护。假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违法,即使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2) 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相互之间作出意思表示,并达成共识。因此,只有当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意思表示完全一致时,合同才能成立。3) 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当事人订立合同都有一定的目的,即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无论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什么目的,只有当事人达成的协议生效以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3.合同的分类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交易的形式千差万别,合同的种类也各不相同。根据性质的不同,合同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1) 根据合同的表现形式,合同可以分为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及默示合同 书面合同是指当事人以书面文字有形地表现内容的合同。传统的书面合同的形式为合同书和信件,随着科技的进步和进展,书面合同的形式也越来越多,如电报、电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