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ppp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保证资料第六分册安 全 教 育安全管理资料目录第六分册编号资 料 内 容编制人1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定2三级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3新工人入场登记表4各工班安全教育登记表56789101112131415161718审核: 编制: 年 月 日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规定建设部建教[1999]83 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 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学时
2、公司所有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经培训教育取得岗位合格证书的人员,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 40学时
3、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4、公司的特别工种(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起重、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必须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 20 学时
5、公司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
6、公司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 20 学时
7、公司新进场工人(含临时工),必须接受公司、工程处、项目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⑴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法律规范、规程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
⑵ 工程处(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施工场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
⑶ 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
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