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保证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及组织措施15.1 安全方针本工程施工安全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5.2 安全目标本工程施工安全目标为:死亡率为 0,年重伤率控制在 0.3‰,无重大工程安全事故。15.3 安全组织与管理15.3.1 安全组织机构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建立安全管理机构,由 3 名专职安全工程师组成。同时,各施工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管理机构,由一名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安全。各施工班组由班组长兼安全员。15.3.2 安全管理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施工单位以第一领导者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见图 15-1。15.3.2.1 安全管理机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仔细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工程的监督、协调。并履行以下职责:(1)仔细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2)建立健全本工程安全工作体系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3)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4)对本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常常性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5)总结安全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新技术,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现代化。(6)负责本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监督、指导。(7)协助领导并组织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到三不放过。做好安全报告、统计等安全资料工作。(8)完善本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措施和安全教育制度。做到安全系统化、制度化、法律规范化。15.3.2.2 本工程施工雷管库、炸药库、油库应与业主、当地公安机关共同选择位置,并派专人保管。雷管、炸药严格领、用、回库制度。15.3.2.3 雷管库、炸药库、油库、材料库、生活区和机械停放区域应设置避雷装置,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15.3.2.4 施工区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洪、抢救、警报、治安的设备器材和一定专业人员。15.3.2.5 各种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种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按章行驶,各种施工机械杜绝带病工作。15.3.2.6 工程施工设置足够照明,其照明度应不低于表 15-1-1 的规定。表 15-1-1 最低照明度的规定数值序号作业内容和地区照明度 L(勒克司)1一般施工区、开挖和弃渣区、场内交通道路、堆料场、运输装载平台、临时生活区道路302混凝土浇筑区、加油站、现场保养场503室内、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