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自古以来,雷电灾害一直存在,据有关讨论统计,地球上任一时刻平均有 2000 多个雷暴在进行着,平均每秒有 100 次闪电,每个闪电强度可高达 10 亿伏,足见其能量之大,产生的危害可想而知
200 多年前,富兰克林发明避雷针以后,建筑物等设施已得到了一定的保护,人们认为可以防止雷害,对防雷问题有所松懈
但是随着近代高科技的进展,尤其是微电子技术的高速进展,雷电灾害越来越频繁,损失越来越大,原先的避雷针已无法保护建筑物、人和电器设备
握着电话话筒而受雷击致死的人时有所闻,原先许多从来不发生雷电灾害的行业和部门也频频受害
这些雷害是人们意料不到的
据统计,现今全球平均每年因雷电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超过 10 亿美元,死亡人数在三千人以上
我国根据气象部门和劳动部门的估算,每年雷击伤亡人数均超过 1 万,其中死亡 3000 多人
例如 1989 年8月 1 2日,我国青岛市黄岛油库遭雷击失火,燃烧 104 小时才牵强扑灭
伤亡人员近百名,烧毁原油 3
6 万吨,整个油库毁坏殆尽,变成一片废墟
又如某数据中心,集全体技术人员历时三年的讨论成果和宝贵数据因一次雷灾而化为乌有
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
90 年代以后,雷灾出现新的特点,这主要是因为一些高大建筑的兴起,最典型的就是高层智能大厦,这种高大的建筑物很容易吸引落雷,从而使本身所在建筑及附近建筑遭到破坏
另外,随着微电子技术高度进展及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使雷害对象也发生了转移──从对建筑物本身的损害转移到对室内的电器、电子设备的损害,以至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随之防雷对象也由强电转移到弱电,雷电产生的电磁脉冲超过直接雷击而成为主要危害
从上面的叙述可以看出,防雷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各行各业有关部门均应给予重视
尤其是电气设计人员,在进行建筑物的防雷设计时,一定要严格根据我国《建筑物防雷设计法律规范》(GB50057-94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