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消防技术法律规范标准宣贯班材料之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法律规范讲义2025 年 10 月 南宁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68 号“关于发布国家关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法律规范)的通知”,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法律规范》GB50084—200l, 自-2001 年 7月 1 日起施行,本法律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
原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法律规范)(GBJ84—85)同时废止
本法律规范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讨论所会同北京市消防局、上海市消防局、四川省消防局、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讨论所、大连市消防局、深圳市消防局、建设部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化工部第一设计院、天津大学、深圳市捷星消防工程公司等单位共同修订
本法律规范的修订,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科研成果、设计和使用现状的基础上, 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科研设计、生产、消防监督、高校等部门的意见, 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化组织和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1992 至 1999 年,美国在 7 年间连续 3 次修订 NFPA 一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标准)
自 1992 年开始修订、至 1994 年完成的NFPA 一 13 标准(1994)版本,增补了与近期新技术有关的内容
随后出版的 NFPA 一 13 标准(1996)和(1999)版本,进一步完善了涉及近期新技术的规定内容,使之更加详细、充实
我国自 80 年代中期开始跟踪并讨论该领域新技术,为此次修订法律规范打下了基础
本法律规范修订本,共分十一章和五个附录
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符号,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系统选型、设计基本参数、系统组件、喷头布置、管道、水力计算、供水、操作与控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