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公共供应合同规则 ------------------------------------------------------------------------------------------------------------------------ 颁布单位:英国公共部 颁布时间:1995-12-21 英国公共供应合同规则 1995年第201号 公共采购 公共供应合同规 则1995 1995年1月30日制定 1995年1月31日议会讨论 1995年12月21日生效 条例结构 第一部分总则 1. 条例名称、生效日期 2. 名词解释 3. 合同当局 4. 供应商 5. 条例的适用 6. 一般例外条款 7. 限额 第二部分技术规格 8. 合同文件中的技术规格 第三部分授予公共供应合同的程序 9. 招标通告 10. 合同授与程序的选择 11. 公开程序 12选择程序 13谈判程序 第四部分选择供应商 14. 拒绝供应商的条件 15. 经济、财力方面的资料 16. 技术能力方面的资料 17. 补充资料 18. 保密 19. 资格认定的供应商名单 20. 组织 第五部分授予公共供应合同 21. 合同的条件 22. 合同的通知 23. 授与合同程序的资料 第六部分其他条款 24. 公共服务机构 25. 统计及其他报告 26. 提交报告的责任 27. 刊登通告 28. 分包 第七部分司法解决 29. 义务的履行 第八部分废除、修改 30. 公共供应合同管理条例的废除 31. 公共工程合同管理条例及公共服务合同管理条例的修改附件 附件1GATT缔约机构 附件2符合限额目的的货物 附件3官方期刊发布通告的格式 财政部,受欧共体有关公共采购指令1972(b)第2节(2)之委托,在实施上述第2节(2)所给予 的权利及其他有关权利时,特制定如下条例。 第一部分 总则 条例名称、生效日期 1. 本条例可被引述为:"公共供应合同管理条例1995",并将于1995年12月21日生效。 名词解释 2. (1)在本条例中, "授与"提接受一项拟议中的合同的报价; "合同文件"指投标邀请书,谈判邀请书及拟议中的合同条款,所采购货物的性质规格及其他补充文件; "招标通告"指依据第11条2款、12条2或13条(2)款在官方刊物上刊登的通知; "合同当局"的含义见条例第3条; "ECU"指欧洲货币单位; "设立"的含义与在"欧洲共同体条约"中相一致; "财政年度"指任一年3月31日结束前12个月的期间,对于习惯以其他的12个月期间为标准进行交易结清的当事人而言,"财政年度"即指12个月。 "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