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东宝四举措力推“五进”开展荆门东宝四举措力推“五进”开展 一、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五进”活动的法律规范化 “俗话说:‘预则立,不预则废。’职务犯罪作为腐败的极端表现形式,已成为最严重的社会性问题之一,尽管发案行为隐蔽、手段卑劣、影响恶劣、后果严重,但其具有自身特点和规律性,也是可以通过非诉讼方式,经过坚持不懈地做好预防工作,继而有效控制,并将其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的。”东宝区院检察长靳良志如是说。 根据上级检察机关有关部署和要求,东宝区院讨论制定《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五进”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四个”纳入,即纳入全年预防工作总体规划,明确“五进”工作内容、主体责任和标准要求;纳入各业务部门执法办案之中,把“五进”活动具体任务分解到检察机关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到检察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纳入创新社会管理,根据预防工作规律,综合运用各种预防工作方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利益冲突,调整干群纷争,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纳入年度预防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同奖惩。 为推动“五进”活动的深化开展,东宝区院坚持以岗位为对象,以问题为导向,以预防为主旨,确定在全区部分街道、乡镇、企业、单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示范点,从深化廉政教育,完善风险防控,强化内部监督,落实管理目标等方面着手,定期安排检察干警进行蹲点调研,开展走访服务,组织各类各级岗位人员,仔细梳理岗位职责和权力事项,深化查找在思想道德、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坚持个性化与人性化相结合,有的放矢地开展预防活动,促使检察干警意志锻炼在一线、转变作风在一线、能力提升在一线、受理诉求在一线、难题化解在一线,确保“五进”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同时,该院建立“五进”活动跟踪问效制度,要求预防部门适时对接受宣讲教育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跟踪回访,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座谈讨论、电话回访、重点了解等行之有效的形式,仔细听取、归纳整理、总结积累、及时反馈他们的具体意见建议,并重点进行宣传、咨询、答疑、维权活动,以普及法律常识,介绍检察工作,传递预防理念,宣传国家政策,接受群众咨询,办理群众诉求,使人民群众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深切认识到,检察机关不仅肩负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而且履行着预防职务犯罪、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