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管线泄漏应急预案目 录1 编制依据2 分级3 应急报告3.1 报告程序3.2 报告内容4 预测与预警4.1 预测4.2 预警4.3 预警解除5 应急准备6 应急处置6.1 应急上报6.2 应急行动 6.3 油气管线泄漏应急方案的实施原则7 应急终止 油气管线泄漏应急预案1 编制依据 本专项预案编制依据下列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5 年 6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 年 4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 号,自 1998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2001 年 7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43 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313号令,自 2001 年 8 月 2 日起施行。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25 年 1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79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发[2025]11号,自 2025 年 4 月 17 日施行。2 分级2.1 油气管线泄漏事件 本专项预案涉及的油气管线泄漏事件系指在企业内(厂内管线)外(南北厂、运河管道桥上)发生的成品油、煤油、石脑油、丙烯、等管线油气泄漏事件。2.2 分级2.2.1 I(市)级事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 I 级事件:a)造成工艺生产区或周边生产设施损坏,油气主干线输送长时间(3 天或 3 天以上)中断;b)造成 3 人以上死亡,或 10 人以上受伤;c)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群众 500 人以上;d)造成运河断航,道路交通中断,实行航运、交通管制;e)造成 500 万元以上经济损失。2.2.2 Ⅱ(公司)级事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为Ⅱ级事件:a) I(市)级以下的事件;b) 经应急响应中心专家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后确定的Ⅱ级事件。3 应急报告3.1 报告程序3.1.1 公司发生 I(市)级事件,在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的同时,迅速根据市总体应急预案图 00.5(应急报告程序框图)规定的程序向市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最多不超过 2 小时。3.2 报告内容3.2.1 公司所属部门发生 I 级、Ⅱ级事件应立即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事故部门、发生时间、地点和部位、泄漏介质、数量; b)人员伤亡情况; c)事故简要情况; d)已实行的应急措施; e)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严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