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国际工程 EPC 项目设计管理 EPC 是英文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 的缩写,中文有人译作"设计、采购和施工"。笔者认为 Engineering 一词在翻译时除了含有"设计"的意思以外,还应有"项目规划、工程策划"等概念在里面。 EPC 合同在 FIDIC 文件里通常叫做"银皮书",实际上是由承包商负责设计的总承包合同,也就是承包商要对项目负全责,属于一种交钥匙项目,正式英文名称叫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 /Turnkey Projects,可以说是"设计+施工(D+B)"合同方式的一种延伸。 EPC 的最大特点是固定总价合同,英文叫 Lump Sum Contract 或 Fixed Price Contract,与 FIDIC"红皮书"的单价合同(Unit Price Contract)不同。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要先说好价钱(当然对应着就有一个较长的谈判过程,而单价合同的这个过程很短,也相对要简单得多)。但签约时一定要一次包死,因此承包商的价格中难免含有一定水分,或者说留有相当余地,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而不像"红皮书"那样,以"波纹理论"为原则去处理问题,只要求承包商考虑已知因素。在 EPC 合同的条件下,承包商承担的风险比"红皮书"、"黄皮书"来得大,因为把价格一次包死后就很难再索赔,例如不良地质条件之类的未知因素,在 EPC 中是由承包商承担的(而"红皮书"中明确规定属于索赔的范畴)。这使得承包商在面对一次包死的硬性规定时,只能想办法从设计上找"费用"。 EPC 为 什 么 采 纳 固 定 总 价 合 同 的 方 式 呢 ? 因 为 EPC 通 常 与 融 资(financing) 有着密切关系。融资人要求的是项目成本一定要有确定性,不能敞着口,并且还要有前瞻性,以保证融资金额的相对固定和安全,否则融资人的风险就会很大,因此也有 FEPC 之说。EPC 签约双方的议标过程比较漫长,实际上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 EPC 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合约中没有咨询工程师这个专业监控角色和独立的第三方,不再是"红皮书"条件下的三角关系。因此,必须承认 EPC 对承包商的监管很弱,业主的参加力度也很小,而且在"银皮书"的序言里也在讲 "业主基本不干涉承包商的工作" 这种原则(The Employer should in general not interfere with the Contractor's work),此外在前言里还说到"业主少参加"(with little involvement of the Employer)。这主要与?EPC 的特点和融资有关:承包商带钱来支持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