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国土函〔2025〕69 号2012 年 8 月 17 日重庆市巴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重 庆 市 巴 南 区 农 业 委 员 会关于印发《巴南区设施农用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巴南区设施农用地若干问题处理意见一(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巴南区国土分局 巴南区农委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巴南区设施农用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试行)为统一全区设施农用地管理,法律规范审批程序和审批行为,经讨论,就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设施农用地申报流程(一)核规划用地经营者在申报设施农用地前,到区国土分局规划计划科核实拟建附属设施地块是否在基本农田范围。若在基本农田范围,用地经营者须另行选址。(二)编方案1.地形图测绘用地经营者自己联系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土地流转范围内的地形图测绘(假如土地流转面积太大,可以只测绘布置生产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范围)。2.编设施项目建设方案用地经营者按设施农用地要求编制设施项目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平面布置示意图等)。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设施项目建设方案(主要对其合理性、合规性)和平面布置示意图须严格审查,并在方案和平面布置示意图上明确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加盖公章。3.农业项目确认填写“重庆市巴南区农业项目确认审批表”(审批表格式详见附件 1),区农委对其是否属于农业项目进行最终确认(此件可代替项目批准文件)。为简化办事流程,此确认审批表可连同“重庆市巴南区设施农用地申报审核表”一起签字盖章。(三)做勘界用地经营者持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的设施项目建设方案(包括平面布置示意图)到区国土分局建设用地科审查,若设施项目建设方案(包括平面布置示意图)符合相关要求,用地经营者持相关资料到巴南区土地勘测站进行勘测定界。(四)签协议用地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勘界报告上的数据及相关要求,签定农业设施用地协议并加盖公章。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公章,则需上级主管部门出具 XXX 系 XXX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五)填表格根据勘界报告上的数据填写“重庆市巴南区设施农用地申报审核表”,按巴南府发〔2025〕64 号文件的审批程序进入审批流程。二、设施农用地申报的相关资料(一)用地经营者向区政府的设施农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