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为对现代刑法建构的作用论行为对现代刑法建构的作用 摘 要:作为现代刑法体系的基础范畴,行为概念既是现代刑法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其历史起点
从历史的视角看,只有行为概念的产生,才开始了现代刑法概念体系的形成;从逻辑的视角来看,行为概念是现代刑法中一切范畴、原则和原理的前提或基础
从价值的视角看,行为概念是现代刑法价值现实化的基础制度安排
关键词:行为;现代刑法;作用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5)03-0290-02 现代刑法典都是以行为为基础的刑法典,亦即行为刑法
“行为刑法以客观的违法行为及结果作为刑罚的根据
”[1] 作为现代刑法体系最基本范畴,行为概念不是一个天然存在、内涵确定不移的概念,而是一个近代以来人们建构并运用到现代刑法中的范畴
目前,这一范畴的内涵与外延仍处于不确定中
因此,问题在于为什么人们在煞费苦心、孜孜以求地为现代刑法建构这样一个范畴
中国传统刑法理论一直忽略对行为这一作为刑法体系基础范畴的讨论,相反,只是将其作为不证自明的概念,尽管在刑法理论体系中的多数概念的建构同样是以这一范畴为基础,如危害行为、犯罪、正当防卫等等
这就使整个刑法理论存在根基肤浅、缺乏逻辑之嫌
特别对于一些理论问题,由于缺乏行为理论的指导,无法提供适当的讨论框架
①为深化中国刑法理论讨论,我们必须清楚行为概念对构建现代刑法体系的重要作用
据此,本文对此深化探讨
一、行为概念是现代刑法体系建构的历史起点 一个历史时期不仅需要创建新的概念,也需要淘汰旧的概念,而有一些概念则需要改变其内涵和外延
在其背后起作用的既包括现实的需要,也包括价值的指导
现代刑法作为一个概念体系,其体系中的概念也都是在一定历史时期的主流价值指导下建构的或创建的
如各国古代刑法中并未产生行为这一确定的理论范畴和立法范畴,只有到了近代黑格尔及其弟子的制造,才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