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及信用考评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柯桥区轨道交通工程信用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状况,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信用评价环境,促进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持续稳定健康进展,根据《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GB50715-2025 及绍兴市住建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良行为考评办法》绍市建设建(2025)328 号文件精神,结合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际,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出台《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安全质量管理及信用考评暂行办法》,现将有关考评内容明确如下:一、信用考评对象和范围凡在柯桥区轨道交通建设中,参加工程建设活动的所有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等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强制性标准,自觉接受区轨道交通集团考评
二、信用考评内容安全质量管理信用考评的内容主要是施工单位安全质量信用信息、监理单位安全质量信用信息、第三方监测单位安全质量信用信息(具体参见附件 1:施工单位信用考核标准 ;附件2:监理单位信用考核标准;附件 3:第三方监测单位信用考核标准)
三、信用考评方法信用考评以信用考核扣分与违约处罚相结合,根据有关建设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和法律规范性文件、合同等要求,结合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工程实际情况制定
(一)信用考评方式信用考核实行分级考评制,根据信用评价标准对信用主体按评价方法进行综合评分,形成月信用评价得分和季信用评价得分等级
考评采纳集团质量安全部、业主现场项目部日常检查考评、上级各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日常检查考评工作由集团质量安全部牵头实施,对违约责任单位开具(附件 4),考评中发现的不良行为记入(附件 7)
1、月信用评价得分是在信用评价周期内对责任主体信用信息进行综合评分,每月自动更新
2、季信用评价等级分为 A(优秀)、B(良好)、C(一般)、D(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