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工程名称: 道路修缮工程 发 包 方:北京 ****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 承 包 方: 签 订 日 期: 道 路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委托人 / 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 / 帐号: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委托人 / 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 / 帐号: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
1 工程名称: 道路修缮工程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根据北京丰台区建筑市政设计所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
2 工期: (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开工日期:2025 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2025 年______月___ _ 日 1
3 工程做法: 1
4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1
5 合同价款: 元(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人民币(大写)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
1 甲方负责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 2
2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和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驻施工场地代表 3
1 甲方任命驻施工场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2 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