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大纲第一章 项目概况一、工程概况二、监理依据1、监理合同2、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3、合同图纸4、工程量清单及说明5、施工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法律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试验规程》、《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现行)等标准、法律规范、规程;6、国家、交通部、地方颁布的监理法规等;7、其他相关文件。三、监理工作内容1、委托监理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包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施工监理。2、一般监理服务各阶段内有以下监理工作内容(仅供参考):1)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纠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3)参加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复测结果和施工组织(方案)设计;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5)召开第一次施工场地会议和定期主持召开施工场地例会;6)发布开工令,批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7)初审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并报业主,审查承包人其他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8)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场地试验室,督促承包人到项目所在地质监站办理试验时临时资质,审核其他人员资质;9)建立监理试验室、检测工作体系,根据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并到当地质检站办理试验室临时资质;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必要时报业主;1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12)审批承包人实施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1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14)要求承包人按合同条件、技术法律规范和建立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15)签发中间交工证书;16)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确认设计、承包人提出的改进措施和方法,并监督实施。出现质量事故时,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报告和处理;出现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上报业主,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17)发布停(复)工令;18)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19)审查初签中期支付证书;20)发布变更令(重大、重要变更报业主核准);21)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22)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