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范围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文件编号: ******** 项目名称: ******** 道路范围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招 标 人: ******** 管理处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招标代理单位: ******** 事务所 (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2009 年 10 月 23 日 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招标要求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 承包合同书(格式)第六部分 附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管理处 决定把******** 道路范围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及数量:见附件四(工程量按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为准,若标外累计增加面积在承包总面积 10%之内的,由中标人负责清扫保洁清运,核增部分按本招标项目四级道路测算的相应费用×(1-中标价下浮率)计算。三、服务金额:元/年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丙级资质。五、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纳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六、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 年 11 月 4 日至2025 年 11 月 11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七、本项目采纳最低价中标法。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 60000 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有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银行账户名称:*************交易中心开 户 行:***********************账 号:****************或开户行:*******************账 号:*********************九、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十、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十一、本招标公告发出后,2025 年 6 月 18 日于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的莆立信[招]2025- 074-1 号招标公告随即作废。有购买莆立信[招]2025- 074-1 号文件的报名资格仍有效,但招标文件的内容须以本次发布的为准。招标人:************* 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 事务所 联系人: 欧先生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