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 础 劳 务 承 包 合 同发包方:重庆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确保“*********国际中心” 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甲方决定将本工程 B栋 SOHO 挖孔桩、基槽、基坑单项工程劳务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合理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酒店·*********国际中心的 B 栋 SOHO 工程2、工程地点:南岸区海棠溪3、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4、基础类型:人工挖孔桩5、建设规模:以图纸为准二、劳务承包范围及内容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工程 B 栋 SOHO 的挖凿孔、基槽、基坑工程,按施工图及建设方要求完成,具体如下:1、人工挖孔桩、基槽、基坑的凿打和运至其边沿 1 米之外的堆码。2、剪力墙、筒体、塔基、地梁、承台等基坑基槽的开挖和指定范围的堆码。3、协助管理人员进行桩定位放线、较线、复线等工作。4、井圈砌筑和井圈的抹灰等工程。5、负责岩蕊取样工作。6、对于护壁所用材料必须集中拌制,负责拌制机具的安装的拆除。三、劳务承包方式1、本合同劳务工作采纳包工包辅料,以人工费加辅助材料大包干的形式进行承包。2、施工工具、机具及主材、耗材的承包范围。2.1 本工程的大型机械和主材:塔吊和搅拌机由甲方提供,主要工程材料(即水泥、石子、砂、砌砖、钢管、扣件、对拉丝杆、钢筋、予埋铁件)由甲方提供。其它中小型机具、工具及相应机具工具的耗材必须由乙方自行提供,并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包括:工程用的空压机、提升土石方的机具、护壁模板、器具、施工线、铲子、灰桶、水管、水泵等用具以及从主配电箱至机械的配电箱,一机一扎一漏、电缆线等和用于本合同工程劳务工作的机具、工具、电灯、电线等。2.2 主材的损耗控制:乙方应严格按监测站规定的定额比例配料,水泥用量不能超过定额用量的 86%,超过部分材料按甲方购买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拌制砼的搅拌机必须每天清洗,每天拌制的砼必须用完,撒落的砼不能超过两灰桶。每天工作完后的施工场地上的灰砂及砼收集重利用,若每天下班后的砂灰和砼不收集,或收不洁净,超过两桶则按每桶灰 50 元由乙方购买,若甲方发现乙方故意浪费材料,甲方将按乙方浪费材料价值的三倍对乙方处以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