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大学城(一期)消防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号:( )字( )号建设单位:重庆 ** 职业技术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 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规和规定的原则,结合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大学城新校区(一期)小区消防安装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学院大学城新校区(一期)消防安装工程1.2 工程地点: **学院大学城新校区1.3 工程内容:消防安装工程1.4 承包范围: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通风、防排烟及正压送风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包括楼内已预埋的线管、桥架敷设,但包含各幢间的管线敷设(含挖沟);自动喷淋系统包括室外消防管道(DN250:50 米,DN150:30 米,正负相差不超过 10%);消火栓系统仅包括消防泵及泵进口、出口阀门安装,泵房内管道安装与土建单位已安装管道碰口,消防泵电控柜至水泵之间的强电控制部分由乙方安装(甲方接至控制柜进线端);不包括所有与土建相关的部分。以甲方签章施工图和相关工作指令为准。1.5 开工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1.6 竣工日期:配合装修工程完工为准。1.7 总工期:以甲乙双方商定为 天。1.8 质量等级:达到验收法律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2.1 合同价款:**学院大学城新校区(一期)消防安装工程合同按承包范围,暂定价款为 万元( 万元)。2.2 定额执行重庆市 2000 年安装工程基价表及配套文件执行。。2.3 工程类别按相应工程类别,三级企业取费 C 级取费,安装费(劳动保险和税金除外)下浮 %。2.4 人工费不调差,材料及设备按甲方材设部核定(如有异议以甲方提供供应商的书面承诺、报价书、合同为准),若乙方不接受核价甲方有权进行甲供,并按核价单价增加 15%的采保费,同时乙方无偿负责甲供材料及设备的下车和保管。2.5 不执行本合同签订后任何调价方面的文件。2.6 所有验收及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2.7 周转性材料及中小型机械 25 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不计取。2.8 外地施工企业不计取远地施工增加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第三条 材料设备供应:工程设备及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设备、材料进场前,由乙方提供出厂家,并提供经消防总队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