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合 同甲方:*******电力安装工程处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工程施工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集团有限公司自备发电厂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自备发电厂 4 台套6MW汽轮发电机组建设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自备发电厂内的#4 锅炉炉墙砌筑工程,包括烘煮炉等配合调试、运行、整套启动直至整体移交。三、合同工期:开、竣工日期:2002 年 10 月 20 日至 2002 年 11 月 2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6 天。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①甲方不能根据综合进度计划的要求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材料;②施工完毕项目又发生设计变更;③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四、工程质量标准:优良(不计优良奖)。五、合同价款:一次性包死 9 万元整(人民币玖万元整)。六、承包方式:清包工。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工作1)甲方负责采购供应施工材料,乙方超计划用料加收 7%的采购保管费;2)甲方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3)甲方协助乙方施工现场的保安、保卫工作;4)甲方负责将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5)甲方开工前向乙方提供 1 套施工图纸。施工图收到后五天,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并需经甲方有关人员批准。6)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提供住房、床铺。甲方收取乙方每人管理费100 元,竣工结算时扣除。乙方人员可自购饭票,在甲方食堂就餐,分摊管理费。也可另起炉灶自办食堂,费用自负;7)如乙方在施工中不能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的要求,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工作1)乙方严格执行业主与甲方的合同工期及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2)乙方每月 20 日前向甲方提供“月份施工动态完成情况表”一式三份;每月 25 日前向甲方提供下月度施工计划及当月度工程完成情况报表各一份。3)乙方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承包范围区域内的施工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区域非夜间施工照明的维护工作。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或赔偿。工程未进行竣工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