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花园小区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甲方:XX 长泰置业有限公司乙方:XX 花中园林进展有限公司 甲方因开发建设需要,确定由乙方承包镜湖花园小区局部绿化工程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XX 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同 遵守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镜湖花园小区局部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镜湖花园小区 3、施工工期:开工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进场施工,暂定开工日期 2009 年 9 月 16 日,暂定峻工日期 2013 年 7 月 16 日,以双方确认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因甲方交接场地原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二、工程承包内容及形式:1、承包内容:根据双方确认的镜湖花园小区小区景观绿化工程图纸及、苗木清单、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2、承包形式:本工程包种植、包成活、包养护、 包土壤改良、包工期、包安全
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工程造价、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法: 1、工程造价:本工程总承包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佰万元,(小写) 900 万元
以上工程承包总价,包括:土建工程费、种植施工费、养护管养费及相关服务费
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承包造价
(设计变更除外,设计变更增减的数量经双方确认后,据实调 整
)2、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无 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价款 无 %即 无 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3、付款方式: (1)施工人员进场开始施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经甲方工程部专业人员验收签字后,在次月 20 日前付进度工程造价 10 %给乙方,即人民币90 万元,按工程进度所有承包内容全部完成后,经工程部人员对规格、质量验收签字后,付 60%,即人民币 540 万元
(2) 预留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