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花园小区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甲方:XX 长泰置业有限公司乙方:XX 花中园林进展有限公司 甲方因开发建设需要,确定由乙方承包镜湖花园小区局部绿化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XX 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同 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镜湖花园小区局部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镜湖花园小区 3、施工工期:开工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进场施工,暂定开工日期 2009 年 9 月 16 日,暂定峻工日期 2013 年 7 月 16 日,以双方确认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因甲方交接场地原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二、工程承包内容及形式:1、承包内容:根据双方确认的镜湖花园小区小区景观绿化工程图纸及、苗木清单、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2、承包形式:本工程包种植、包成活、包养护、 包土壤改良、包工期、包安全。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工程造价、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法: 1、工程造价:本工程总承包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佰万元,(小写) 900 万元。以上工程承包总价,包括:土建工程费、种植施工费、养护管养费及相关服务费。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承包造价。(设计变更除外,设计变更增减的数量经双方确认后,据实调 整。)2、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无 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价款 无 %即 无 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3、付款方式: (1)施工人员进场开始施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经甲方工程部专业人员验收签字后,在次月 20 日前付进度工程造价 10 %给乙方,即人民币90 万元,按工程进度所有承包内容全部完成后,经工程部人员对规格、质量验收签字后,付 60%,即人民币 540 万元。(2) 预留承包总价 30 % 即人民币 270 万元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双方对质量问题无异议后无息支付给乙方。 四、工程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本绿化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及国家或现行行业标准。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处理各种变更,并及时现场跟进监督指导,乙方进场 5 天前双方进行技术交底; (2)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及时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 及时为乙方提供工作面以便乙方进行施工; (3)提供乙方用水、用电的接点,水电费由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