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细则(公司设备[2025]30 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中铁建总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管理规则》,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设备管理综合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管好、用好设备资产,有效控制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构成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和车辆(以下简称设备)及施工供用电的管理
第三条 设备管理要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经营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保养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适时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效益管理相结合;闲置设备内部调剂与市场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设备管理的目的,是以最少的设备投入完成最大的生产任务,求得最佳的设备经济效益
即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率,谋求最优化的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终赢得社会效益
第五条 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规定、标准和法规根据资产经营的要求,对本单位的设备资源全面规划、优化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运行、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常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对设备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使用保养、修理、更新改造直至报废处理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第六条 积极采纳现代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引进和推广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经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灵敏、准确,纵横联系的设备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第七条 各单位要制定设备管理主要技术和经济考核指标,并纳入企业管理责任目标,定期考核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八条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集团公司、子(分)公司二级管理体制
各子(分)公司应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并明确企业设备管理职能机构,配备高效、精干的设备管理人员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