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磋商,由乙方负责承包小区智能化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签署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和工程地点 1,工程名称:智能化工程2,工程地点: 青岛二、工程价款及其支付办法 1、工程价款:本工程承包价款(预算价,含协调费)为:人民币壹百陆拾伍万(1650000
设备清单见附表
2、协调费:工程预算价的2%,即叁万叁千(33000
00)元整,该费用包含在工程价款内,由甲方代扣与总包方结算
3、结算办法:A:设备价格及其安装调试费按合同(或双方的变更、追加文件)约定,按实结算
B:施工费以《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为依据,根据实际发生量及现场签证结算
4、支付办法: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付乙方工程款20%即三十三万元整(330000
工程按月进度再付实际完成量的55%(每月10日之前拨付)
每子系统主要设备安装调试前付至该系统设备预算价的40%
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后10日内,付至合同款的95%,余款质保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开、竣工日期1,开工日期: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于 2025年11 月17日进场进行施工,甲方于2025年 11月17日前提供安装施工必备条件(如安装施工所需要的用水、用电、材料设备保管用房及办工用房等基本条件等)
2竣工日期间: 乙方于2025年 月 日前安装施工、验收完毕
3,由于安装施工的不可抗力的实际问题和情况,由甲、乙双方按实际的施工条件重新确定合理的开、竣工日期
四、甲方责任1、小区智能化系统施工图的技术交底及会审为了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差错和提高工程质量,(在施工前)由甲方组织相关专业的人员对图纸进行会审,共同确认
2、工程施工工期的时间表在合同签订后,需由甲方组织相关专业的承包商与乙方共同进行工程施工界面的协调和确认,从而形成弱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