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通过完工的建设项目的全面考核,对设计和施工质量进行最后检验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或部门对已完工的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1 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3
2 建筑物单位工程的竣工(预)验收由项目工程部组织;3
3 各单项验收和项目综合竣工验收由前期管理部组织,项目工程部、总工程师办公室等部门配合
1 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4
1 对收尾工程项目,项目工程部应作一次彻底清查,找出遗漏项目和修补工作,并制定作业计划和完工日期计划
2 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理竣工验收资料,会同监理单位严格审核各项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工程竣工资料的内容包括:a
工程项目开工报告b
工程项目竣工报告c
设计变更通知单d
工程联系单e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f
水准点位置、定位测量记录、沉降及位移观测记录g
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h
试验、检验报告i
基础工程验收记录(包括验槽记录、各种桩基施工记录及桩基测试报告)j
结构工程中间验收记录k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日记l
竣工图督促施工单位作竣工验检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根据报告作现场预验,提出不完备的地方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参加正式验收确定交接日期返工或处理存在问题m
质量检验评定资料n
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4
3 由项目工程部组织由总工程师办公室、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或部门对将要竣工的项目进行预验收,并对施工质量作出初步鉴定,及时发现遗留问题,事先予以反修,不得拖延竣工进程
2 竣工验收的依据4
1 竣工的项目必须符合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批复、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法律规范,以及施工单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