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机制,加强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实现风电场工程统筹规划、有序开发、分步实施、持续进展的目标,特特定本办法。第二条 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包括对风能资源评价、风电场工程规划、预可行性讨论和可行性讨论阶段工作的行政组织管理和技术质量管理。第三条 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实行行政分级管理和技术归口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国家进展改革委是国家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各省(区、市)进展改革委是各省(区、市)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为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的技术归口管理单位。第二章 前期工作内容第四条 风能资源评价是根据有关气象资料,并结合必要的风能资源测量手段,对风能资源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估算风能资源总储量及技术开发量。第五条 风电场工程规划以风能资源评价成果为基础,综合考虑地区社会经济、自然环境、开发条件及市场前景等因素,规划选定各风电场场址;并对选定的各规划风电场进行统筹考虑,初步拟定开发顺序。第六条 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讨论是对选定风电场进行风能资源测量和评估,开展工程地质勘察、工程规模与布置、工程投资估算和初步经济评价等工作,初步讨论风电场建设的可行性,并初步确定风电场的建设方案。第七条 风电场工程可行性讨论是对选定的风电场进行风能资源评估,开展工程地质评价、工程规模与布置、电气与消防设计、土建工程设计、土地征用、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设计、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计、设计概算及经济评价等工作,讨论风电场建设的可行性,并确定风电场的建设方案。第三章 管理要求第八条 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根据风能资源评价、风电场工程规划、预可行性讨论、可行性讨论四个阶段开展工作。第九条 风能资源评价是风电场工程规划的基础。风能资源评价以气象部门为主进行,由中国气象局负责统一协调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交评价成果第十条 风电场工程规划是风能资源有序开发的依据。全国风电场规划由国家进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编制,各省(区、市)风电场工程规划由各省(区、市)进展改革委根据国家风电场进展规划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国家百万千瓦级风电场规划工作由国家进展改革委负责。第十一条 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讨论在风电场工程规划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一般风电场预可行性讨论工作的管理由项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