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草案 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企业运行机制,法律规范对 ****** 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经理、 常务 副 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 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以下简称 高管人员 ) 。 第三条 本办法本着以下基本原则制定: ( 一 )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和职责挂钩,强化绩效年薪作用的原则; ( 二 )优化薪酬结构、强化监督与考核的原则; ( 三 )工资总额纳入公司预算计划管理; ( 四 )年薪增长幅度与本公司经营业绩提升和经济效益提高相匹配 , 增长幅度不 超过当年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和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常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的 增幅。 ( 五 )薪酬激励与人才战略相结合。 第四条 机构职责: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拟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基数和绩效考核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高管人员薪酬基数和绩效考核方案。 第二章 薪酬管理 第五条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基薪、绩效年薪、特别奖励三部分。其中,基薪是对经营者的基本酬劳;绩效年薪是按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而给予公司高管人员的奖励 酬劳;特别奖励是公司高管人员完成年初董事会安排的特别任务而单列给予的嘉奖 , 以及根据公司高管人员在公司市场开拓、内部挖潜,促进公司重点任务完成以及可持续进展,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业绩,董事会对高管人员年薪给予一定数额的额外激励。 第六条 公司高管人员基薪和绩效年薪的基数,每年由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经营者的平均状况,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重点任务情况提出总经理 基数额度建议,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建议总经理基薪基数按上年度 归属于 母 公司扣除非 常常性损益 后 净利润 的 1-2% 确定,绩效年薪基数按本年度 归属于 母 公司扣除非常常 性损益后净利润 的增加额 的 3 - 5 % 确定 ) 。 公司总经理基薪、绩效年薪基数标准确定 后,其它高管人员根据所任职务、所负责任等因素,基薪按总经理基数的 60%-90% 确 定,绩效年薪按总经理基数的 75%-90% 确定。 第七条 公司高管人员特别奖励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基薪、绩效年薪之和的 20% 。年初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