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水泥供应合同甲方: 高速公路总承包部 乙方: ***公司重庆沿江高速公路 W 同段项目经理部 丙方:***公司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1.1 业主:是指重庆沿江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的项目法人,即重庆中信沪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2 总承包人:高速公路总承包部。以下简称甲方。1.3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是指已经由总承包人所接受,并与丙方签订水泥供应合同的重庆沿江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1.4 供应商:是指已经由总承包人所接受,并负责向重庆沿江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提供水泥的法人单位。以下简称丙方。1.5 水泥供应合同:是指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协商签订的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的水泥供货合同。1.6 合同文件:是指甲方与丙方双方达成并签署的约定有关水泥供应事宜的文件,包括水泥供应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条款、技术法律规范、投标书、标价的报价单、投标书附表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1.7 技术法律规范:是指甲方提供的水泥所应遵守和执行的技术(标准)要求,以及本工程的设计方提出并与业主协商后同意执行的对现行技术标准的任何修改、增减或调整。1.8 投标书:是指丙方为完成水泥供应,向甲方提交并被甲方接受的投标书,包括所有被甲方书面确认的投标文件。1.9 中标通知书:是指甲方对丙方投标书的正式接受函。1.10 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和传真等(盖章者有效)。1.11 变更:指对工程总承包合同明确规定应实施的内容由业主、甲方、设计方做出的任何改变、增减或修改。1.12 本工程:是指重庆沿江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土建工程。1.13 材料质量:是指材料的具体特征,是材料内在素养和外观形态的综合。1.14 技术标准:是指国家法律、政策对材料质量、检验方法、包装、运输等技术要求的统一规定。1.15 数量:是指材料的计量尺度,是用具体的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材料的多少。1.16 计量单位:指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7 验收:是指甲方依据合同技术法律规范中的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接受水泥应依据的程序和条件。1.18 质量检测报告: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1.19 水泥单价:是指在合同中写明的,将水泥运至重庆沿江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甲方指定的乙方施工场地仓库或拌和站的含所有税费,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综合单价。1.20 合同生效日:指合同规定的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