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黑价协【2025】第 14 号关于发布《黑龙江省加上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相关单位: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标准》引发给你们,请按标准执行。附件: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收费标准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008 年 12 月 28 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标准第一条 为加强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管理,法律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地进展,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9 号)、《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 号)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第三条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是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促进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讨论、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概、预、结算及竣工结算(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核;提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服务;提供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造价控制与服务;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第四条 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方可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并依据本标准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第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实行行业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据本标准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 20%。 凡低于本标准最低限 80%以下收费,属恶意压低收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六条 工作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实行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作造价咨询服务费(见附件)。第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为委托方强制制定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