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一、圆盘锯工作现场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
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它明火
二、圆盘锯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三、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纹,不得连续缺齿,螺丝必须拧紧
四、皮带轮、锯轮、锯片等高速转动部件在连接时做平衡试验
五、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
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得混用
六、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 10—20mm 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 1/4
七、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
送料时,必须紧贴靠尺,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
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 15cm 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
严禁锯小于 50cm 长的短料
八、运行中不准跨过锯片传递工件、工具等
排除故障、拆装锯片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
九、 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以同步匀速接送料
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动或拉出
十、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十一、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
直径 60cm 以上的锯片在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十二、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干净
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
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拉闸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
十三、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锯末等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