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第一节职业健康安全目标1
贯彻国家和行业相关法规的规定、吉林省劳动卫生主管部门的管理条例精神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要求;2
全面贯彻 GB/T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要求,贯彻公司“一流、超越"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
落实各项劳动卫生保障措施、施工中职业病的预防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将职业病病发率控制在 1‰以内,预防、控制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的发生及流行;4
以人为本,强化素养,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职工岗前体检率 100%,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
第二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机构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常设机构如上页图 10-1 所示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部的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和综合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分别负责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内业资料、施工现场、主控部门:综合办公室强相关部门:安全质量部相关部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计划合同部 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制订劳 保 资 金 投 入 计划,对职工的劳动保护教育
牵头负责劳保用品的购置、发放,生活区后勤卫生和劳动保护措施实施的监督、反馈、分析和改进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措施 实 施 的 监 督 、 反馈、分析和改进
副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副组长:生产副经理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总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生活区的日常管理,主控部门为综合办公室,强相关部门为安全质量部,主相关部门为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和计划合同部
二、 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负责建立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明确职能分工,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条目化,并以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其有效实施,保证全项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