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中小学老师中高级职称量化评价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单项累计加分不超过该项的满分)(一)个人素养及任职资历(15 分)1
师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近 5 年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计 1 分,每评一个优秀加 0
(满分 2 分)2
工作量和出勤:满工作量且出满勤计 4 分,最近两个学期请病假(产假除外)累计超 2 个月,请事假累计超过 20 天,旷工超过 1 天的,此项不计分
(满分 4 分)3
年度考核:近 5 年年度考核必须为称职(合格)以上,此项计 1 分
(满分 1 分)4
学历:有相应学历计 0
5 分,每提高一个学历层次加 0
(满分 2 分)注:在农村工作满 20 年和 30 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的中小学老师,申报上一级职称时,学历放宽一个“台阶”
教龄:从教以来的工作时间按 0
2 分/年加分(满分 6 分)
(二)教育工作(30 分)注:1、4 项评价范围为任现职以来,2、3项为近 5 年1
担任班主任按 2 分/年计分、其他教育管理工作按 1—2 分/年计分(满分 10分)
教育管理工作仔细负责,能将德育渗透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方法有效,工作有特色
所教班级学风、班风良好,在学校的德育评比中获得较好的评价
(满分 6 分)3
转化后进生或培育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效果显著,受到学校、家长及学生一致好评
(满分 4 分)4
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国家、省、市、区、乡镇(街道)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老师、优秀班主任以及由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荣誉(满分 10分)
(三)教学工作(35 分)注:1、2、3、5 项评价范围为近5 年 ,4 、 6 项为任现职以来1
服从学校安排,仔细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本项满分 2 分)2
根据新课改要求,遵循教学规律,仔细负责